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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3-5
“有了物管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后再发生纠纷,就不用到派出所或司法所等着处理了。”10月13日,全市首个小区物业治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西山区中心丽城小区成立,意味着小区物业治理纠纷调解迈上了上新台阶。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各种矛盾纠纷也较为突出。据西山区司法局调查,今年1月份以来,西山区小区物业治理纠纷案达1000余起。西山区司法局基础科科长罗彦昆说,以前,众多纠纷案几乎都集中到派出所处理,使派出所工作量增加不少,后来政府成立了司法调解室,调解对象初步自觉形成社区纠纷到当地派出所调解,居民纠纷到当地司法调解室调解,分担了派出所的工作,也促进了纠纷案的调解。
如今,西山区探索性地在中心丽城小区成立物业治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在全市尚属首例,小区内发生的物管问题以及小区住户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直接通过调解委员会方便快捷地得到调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行业性调处民事纠纷的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功能互补、形成合力的作用,及时化解物业治理中的矛盾纠纷。该机构负责人说,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并建立会议制度,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中心丽城小区物业治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由西山区政府批复发文成立,由西山区司法局局长杨茂根担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金碧街道司法所所长李达担任调委会主任,其调解人员有派出所民警及律师,一经调解形成文字材料盖上章,性质基本等于法院的判决,赋有法律效力。(记者张猛)(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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